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硚口医疗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医疗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促进硚口大健康产业突破性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1.医疗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支持。
对落户硚口的医企合作医工交叉创新研发平台、医疗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和中试大试平台、医疗科技转化成果申报服务平台等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按实际投资规模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2.医疗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支持。
鼓励医学院、医疗机构、药械企业、医药械研发机构在硚口开展创新药械研发院内制剂市场化转化。对各类创新药在硚获得注册批件的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对院内制剂获得注册批件并实现市场化转化的给予150万元资金支持;在区内申报注册且商业化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含二类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零部件),以首次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为标准,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
3.医疗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
对符合硚口大健康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化前景的医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济健康城科创基金(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及其合作方,提供至少300万元的基金支持。
4.医疗应用场景支持。
对医疗机构应用在硚医疗科技企业研发的创新药、医疗器械产品、数字智能医疗产品等,按首次实际采购金额的3%给予资金支持,单个医疗机构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采购硚口区医贸企业代理的国内外创新药械产品,以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基数,按新增部分的3%给予资金支持,单个医疗机构年度不超过100万元。
5.高端医疗、特色医疗落户支持。
支持高端医疗发展,对落户硚口的高端医疗机构、知名医疗集团、区域性特检中心,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2%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特色医疗产业,突出支持品牌医美产业链发展,对以区域性总部、华中首店等形态落户硚口的医美产业链上下游,首次年营收超过1亿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6.医药械企业发展壮大支持。
支持在硚医药、医疗器械企业积极拓展市场发展壮大。对年营收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15亿元且年增幅超过8%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设立的行业领军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的,按其投资规模的2%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7.健康产业载体发展支持。
运营大健康产业园区。对建筑面积达10000平方米及以上,园区企业入驻率超过70%以上,其中大健康企业占比达到80%以上且四上健康企业不少于5家,按其实际投资规模的3%,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8.附则。
为保证本政策措施落实,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本政策措施涉及条款具体执行范围和程序。本政策试行期为一年,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文章来源:硚口发布)